各独生子女家长:
因我国生育政策的放宽和《准生证》签发部门的变化,校医务室已不能完全掌握教职工生育情况。现将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情况公示如下,如有错误请于6月1日前向校医务室 张 医师反馈,联系电话752820。
独生子女费.xls
卫生科(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