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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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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后勤管理处“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15:10    点击次数:

    各科室:

        为加强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宣传、发扬和表彰后勤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发后勤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后勤管理处决定开展后勤保障“服务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20日--12月10日

        二、评选对象

        在我校从事餐饮、物业、医疗和公车等后勤服务工作的的职工(含外包服务单位),重点推荐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职工。

        三、评选名额

        (一)综合服务之星:4名

        (二)餐饮服务之星:10名

        (三)物业服务之星:8名

        (四)医务室服务之星4名

        (五)驾驶员服务之星2名,共评选28名。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二)爱岗敬业:热爱后勤工作,工作积极主动,遇事不推诿、任劳任怨,业务技能熟练、服务本领强。 

        (三)优质服务: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待人,做到微笑服务、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无投诉现象。  

        (四)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同事间能互相关心和帮助。

        (五)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拾金不昧者;对学校有其他重大贡献者;

        (六)在学校后勤岗位工作满二年(2018年10月30日前入职)。

        五、评选程序

        (一)各科室根据“服务之星”评选名额和条件,结合个人日常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推选,集中推荐。

        (二)科室推选的“服务之星”候选人填写《后勤管理处“服务之星”推荐表》,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三)后勤管理处成立后勤服务之星评审小组,根据各科室推荐人选,结合个人事迹材料,最终确定“服务之星”人选28名,在部门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文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外包单位物质奖励费用自筹)。

        六、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舆论宣传,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后勤服务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发展后勤事业的推动力量。

        (二)各科室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通过综合平衡,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有代表性、群众认可的先进个人推举出来,发挥其模范典型、示范带头的作用。

        (三)各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增强广大一线员工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四)候选人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要生动感人、有说服力。

     

    附件:后勤管理处“服务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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