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老职工申请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2023年度申请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现将2023年度老职工符合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祝琦,电话:88341867。
材料经公示后报绍兴市房改办、财政局审批,最终以上级审批为准。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绍兴市区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老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