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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食堂餐厅经理招聘公告(新)

    发布日期:2023-05-14 15:58    点击次数:


    因学校餐饮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餐厅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记录;

    3.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或持有越城区居住证;

    4. 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能适应学校餐饮工作强度,如因工作需要需不定时加班;

    5. 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岗位待遇

    餐厅经理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要求有餐饮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有高校餐厅经理从业工作者优先;

    3.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餐饮行业。

    年收入18-20万

    三、招聘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5月27日止。

    四、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餐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463532122@qq.com

    2.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定,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发面试通知。

    3.面试: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面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绍兴文理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等部分组成,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因所提供的招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学校后勤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同正式工资,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正式合同期内完成餐厅的绩效考核任务,按照相关考核文件发放绩效奖励。

    3.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绍兴文理学院食堂所有。

    4.招聘监督咨询电话:0575-8834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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