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制度

制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制度规范 >> 制度 >> 正文

餐饮服务中心《食堂备菜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27 11:20    点击次数:

   (一)供餐时需专人操作。

   (二)进备餐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着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进备餐间。  

   (三)清洗、整理和烧煮熟食,须在外间进行。  

   (四)分餐时须检查菜肴的质量,凡质量不新鲜或隔夜未烧制过的食品不得出售。  

   (五)备餐间内应注意个人卫生,不能戴戒指、留长指甲,不在内吸烟、吐痰。  

   (六)定期进行空气消毒,15 平方米 以下的安装30瓦紫外线灯管一支,灯距地面2-2.5米左右,每餐照射不少于30分钟。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2281  |  您是网站的第 位访问者  |  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