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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中心《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27 15:08    点击次数: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强防范,提高食堂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有据可查,责任分明,食堂应认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留样,实行食堂(餐厅)经管理责任制。

  (二)日常的具体操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三)凡经食堂加工、代销供应的各类品种,应按规定的内容、数量( 100 )留样,不得缺项少两。

  (四)各类留样品种,应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加盖保鲜膜。留样食品达到规定的存放时间,需周转使用容器时,容器必须认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的冷藏柜内,温度应调控为 0 左右,并保存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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