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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28 10:29    点击次数:

   一、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四、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五、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八、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明火,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循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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